| 项目编号: | ZC26JX11021531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广信区一批资产(黄金及奢侈品等)处置拍卖 | ||
| 标的名称: | 黄金块60.14克处置拍卖,挂牌价55,419.00元 黄金碗60克处置拍卖,挂牌价55,290.00元 香奈儿女包1个处置拍卖,挂牌价22,230.00元 收藏纪念币套装1套处置拍卖,挂牌价75,240.00元 提货卡、老树茶、福鼎白茶、班章古茶等共11件处置拍卖,挂牌价16,301.30元 黄金勺子15.01克处置拍卖,挂牌价13,832.00元 黄金筷子25.01克处置拍卖,挂牌价23,047.00元 黄金豆4.02克处置拍卖,挂牌价3,704.00元 金手镯36.02克处置拍卖,挂牌价33,192.00元 江诗丹顿手表1块处置拍卖,挂牌价115,25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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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7月0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7月17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后再汇入,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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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评估与瑕疵披露依据:本次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说明,以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6]第011号《评估报告》为核心依据,转让方已对报告中载明的已知瑕疵进行全面、如实披露。 2.本公告所列标的新旧程度、规格、外观包装、成色、品牌、重量、数量、实物状况、性能参数、尺寸等信息,仅为参考用途,最终以现场实物实际状况为准。 3.本次拍卖标的已完成法定前置程序,来源合法、权属清晰,转让方已取得完整所有权证明,标的无权利瑕疵、无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 4.保证金规则:一份保证金仅可对应竞拍一个标的,意向受让方若需竞得多个标的,应按标的数量足额交纳相应保证金。 5.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6.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转让方与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7.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物品数量、外观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方概不负责,如实际标的现状与公告不符,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 8.黄金制品类:共6件,总重量约200.2克,包含金块、金豆、金碗等。 9.奢侈品及纪念品类:江诗丹顿手表、香奈儿女包及收藏纪念币共3件(含纪念币1套,内有多枚不同年份纪念币)。 10.零星物品类:共11件,超市提货卡、老树茶、福鼎白茶、鹿鞭、老山参、西洋参颗粒、西洋参含片等。部分茶叶、西洋参颗粒、西洋参含片包装破损可能存在受潮、变质等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鉴定;鹿鞭、老山参为自然形态,须意向受让方自行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真伪及品质。 11.以上标的详见《标的清单》,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12.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支付拍卖成交总价、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等全部费用,并汇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若受让方未按期付款,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本次拍卖标的需自提(不支持邮寄)。受让方按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后,由转让方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携《拍卖成交确认书》到转让方指定提货地点提货,提货时间为2日内(逾期需支付仓储费)。移交时发生的包装、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4.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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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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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价款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2日内付清所有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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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07930258 |
上饶市广信区一批资产(黄金及奢侈品等)处置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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