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贾汪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2024年贾汪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贾经发复〔2023〕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贾汪区排水设施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贾汪区排水设施项目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贾汪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境内。
(2)工程总投资:4200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泉城路、鹏程大道老旧排水管网进行改造
(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5)监理服务期:3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①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需含排水工程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开户账户:9320000101648888950014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8 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1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9月1 日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
“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1.229.205.226:8888/tpbidder/”)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5 日起至2026年9月1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9月 16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7.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办公中心北区 B 楼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16-68009925
10.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董燕
联系人:董燕 电话:18505163619
11.本项目监督部门:贾汪区水务局基建安全科
电话:0516-68007613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