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2026年房村镇道路修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房村镇道路修建项目 JSZC-320312-JTGS-C2026-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08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JTGS-C2026-0033
项目名称:2026年房村镇道路修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6.7884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6.788447万元
采购需求:
杨场村李台子自然村;房村村吴湾自然村、菜园自然村、房村村自然村;新庄村殷杨庄自然村、张新庄自然村;林场村林场自然村;大沟里村王庄自然村、石唐自然村;李楼村对河自然村、牌坊自然村、倪庄自然村;周庙村仓屋自然村、王庄自然村;下洪村下洪自然村;李庄村郝庄自然村、王庄自然村、李庄自然村、祭田自然村;郭集村前张家自然村、单沟自然村、西薛楼自然村、孔楼自然村;八王村双槽自然村,共11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新硬化村内道路9.66公里,30628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0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
五、开启
时间:2026-09-0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铜山区第三开标室(铜山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10:0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振 联系电话:0516-83891178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同创新座A4号楼东侧三楼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e412b4c175b249e185cc1c632d6e6fcd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房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孟杰
联系电话:0516-8026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同创新座A4号楼东侧三楼
联系人:李振
联系电话:0516-83891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振
电话:0516-8389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