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项目 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6〕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项目业主为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全市10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实施系统性改造,涉及路段分别为:江平路严家港至弘毅路段、江平路六助港路至夏仕港桥段、城西大道北二环至G345段、G345江平路至S232段、沿江公路S232至四圩港路段、G345K190至K195段、S229K142至K147 段、江平路敦土路至烂泥桥段、S356天生港桥至G2靖江南西侧匝道出口段(高速出入口)、S356与华阳路交叉口(恒大路口)。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测速设备、道路中央隔离防护设施等交通安防设施及部分道路标志标线出新。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靖江市内,本项目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YHLD5510-ZZGC标,约787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增设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测速设备、道路中央隔离防护设施等交通安防设施及部分道路标志标线出新,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本次前端设备及系统需无缝对接、融入到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本项目由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和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验收。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施工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

(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者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在投标人处 2026年5月~7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的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且满足本招标书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投标环节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内;

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本项目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涉及的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 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靖江市中洲路12号

招标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23-89190062

招标代理: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1021698  0523-84862355

电子邮箱:252553307@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注:如投标人企业业绩和其拟投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8.5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6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6年08月17日15:00,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 23: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上午09:30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上午10:30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9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

(1)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3)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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