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4楼部分房屋拍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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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4楼部分房屋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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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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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13012026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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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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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日期: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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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终止日期: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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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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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宿迁市青少年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300MB0256014T
所在地: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租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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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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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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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4楼部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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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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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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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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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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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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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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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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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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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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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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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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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办公用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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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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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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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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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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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海通评房字(2026)第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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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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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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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租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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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元/m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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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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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竞价成交后,成交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将成交价款(即首年租金)一次性缴清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账号:10460201040014596),由拍卖公司转付出租方;次年租金应于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缴清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营业部,账号:9558851116002281741,转账时需备注:宿迁市青少年宫转团市委费用),以此支付方式支付租金,直至租赁期满为止。成交人逾期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标的重新组织拍租。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拍租标的现场勘查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止,请意向竞租人在此时间内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或拍卖公司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公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拍卖公司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租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租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公司、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083747630。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成交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公司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租佣金发票由拍卖公司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出租方只提供水表、电表,收费标准参照相关部门要求。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停车、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应在接到收缴通知三日内缴清,如有延期、拒缴行为,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双倍的水电费用,同时有权停水停电,履约保证金直至扣除完毕,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标的整体转租、分租或外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成交人在租赁期内应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标的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
6.出租方有权对成交人在标的租赁期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成交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7.租赁期内,成交人可依法依规对该标的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该其结构,否则视成交人违约。租赁合同到期后,该标的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要求。
9.成交人应在该标的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3日内将该标的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成交人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10.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竞拍,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1.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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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应
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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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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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人应
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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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租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竞租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租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租人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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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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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主管部门同意出租的批复;
2.宿海通评房字(2026)第0042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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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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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竞租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s://49.77.204.17:7086/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竞租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3.申请报名的竞租人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企业报名的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供: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竞租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上出租方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⑤该组织信用报告;⑥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④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拍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拍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拍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拍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拍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竞拍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租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拍保证金的,应在2026年8月24日18时前将竞拍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046020104001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自然人使用本人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3200002402086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拍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企业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③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该组织账户打款(以个人、其他公司或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④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竞租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拍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拍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竞拍保证金退付方式:
竞价成功后,待成交人在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成交相关款项缴纳及《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将该竞拍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成交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一次性缴清至拍卖公司账户(与竞拍保证金缴纳账户相同),如逾期将视为成交人违约,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
在成交人履行《租赁合同》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于《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给成交人。
5.竞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5.1竞租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2竞租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3竞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竞租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5.5竞租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6竞租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7竞租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5.8竞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租人还应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拍租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竞价开始时间: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项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于:①竞价成交当日内至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即标的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③成交公示结束1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其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继续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上述款项须缴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0460201040014596。
五、拍租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拍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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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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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宿迁市青少年宫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27-81886161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14号
拍卖公司: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3747630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红海大道2号嘉实印象商务中心2幢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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