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图书馆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图书馆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NJFJ2600211-03SG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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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图书馆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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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0: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施工材料出入口是否为校区虎踞路一侧2号大门?
回复:是。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用水的接驳点及容量大小是多少。
回复: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待施工单位进场后现场确认。临电容量约150KW,若容量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的要求,请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请明确校内施工区与教学区是否隔离,并提供隔离区域规划文件。
回复:校内施工区与教学区隔离。隔离区域包括为顺利实施图书馆改造所必须的施工及材料运输周转场地,具体位置待施工单位进场后现场确认。
4、请明确本项目临时办公、生活区场地位置;若无,可否设置于场内校史馆北侧现有集装箱处。
回复:本项目无校内临时办公、生活区场地。能否设置于场内校史馆北侧现有集装箱处,待施工单位进场后现场确认。
5、招标文件P7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分项节点(分项节点以各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具体包括拆除完成、结构加固完成、二次墙体砌筑完成、外立面工程完成验收、内部装饰完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 3 万元/天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总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承担 10 万元/天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以上(1)、(2)违约金分别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限。”法律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本合同违约金无上限不符合法律约定,建议增加上限约定为合同价3~5% 。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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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5-8327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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