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226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确定的防洪骨干工程,也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和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之一,并纳入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处于中游入洪泽湖尾闾,全长74.20公里,左岸为淮北大堤和鲍集圩行洪区,右岸为潘村洼行洪区。本项目工程建设通过疏浚淮河干流河道,开辟冯铁营引河,新建和加固堤防等工程措施,实施溧河洼治理等,使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河道行洪能力满足流域防洪规划要求,将潘村洼行洪区调整为防洪保护区,鲍集圩行洪区调整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的一部分,并解决溧河洼防洪排涝问题。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69.3938亿元。工程总工期为36个月。
淮安市境内建设内容:开挖冯铁营引河6.69km,新建冯铁营引河闸,设计流量为5450m³/s;潥河洼浅槽开挖14.5km;加固盱眙境内飞地潘村洼堤防2.45km;淮干护岸1.69km;重建肖咀一级站,新建马湾站;新建鲍仇桥、G235国道公路桥、新扬高速公路桥梁、戚嘴桥。工程可研批复投资34.16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安市建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本次施工图咨询范围:开挖冯铁营引河约5.035km;潥河洼浅槽开挖14.7km;加固盱眙境内飞地潘村洼堤防2.45km;淮干护岸1.77km;重建肖咀一级站,新建马湾站;拆建杨中涵,维修河洪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投资约10.2亿元。
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工作导则》《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要求进行施工图技术咨询,其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1.水利工程施工设计图纸;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等;3.复核咨询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2.4施工图设计咨询服务期: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4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意见。设计修改完成后的复查,7日内完成,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止。(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1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2016年8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信用等级要求: / 。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
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8.投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8.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71.24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7.4分值构成及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确定。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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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业绩 |
企业业绩 (12分) |
投标人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业绩的,有1个得3分,最多得12分。 本项最多得1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2 |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项目负责人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和项目负责人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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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 |
专业配置(10分) |
项目组人员中岩土、测绘、水工、机电、结构、规划、水保、环保、造价、建筑等专业配置合理,能够满足咨询工作需要,得10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最少得0分。 【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或执业资格证书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一人最多算一个专业。】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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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素质(1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得2分;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3.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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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服务实施方案 |
服务实施方案各项按区间赋分: (1)内容优秀的在95%(含)-85%(含)区间内赋分; (2)内容良好的在85%-75%(含)区间内赋分; (3)内容一般的在75%-60%(含)区间内赋分; (4)无表述不得分; (5)赋分低于60%(不含)或高于95%(不含)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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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理解 |
对本项目理解准确及透彻得6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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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技术方案 |
①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技术咨询审查的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技术规范得当得8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②咨询技术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8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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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 | 提供的水利工程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内容齐全、条目清晰、意见或建议合理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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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证、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质量、进度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6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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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佳,措施得当、清晰的得6分,有缺陷按上述区间赋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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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要求 |
服务实施方案页数不超过150页得1分,超过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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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满分20分。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偏差率不足1%按内插法计分。 |
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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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平台上发布。
9.其他内容
9.1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7-83700150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5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28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主体库系统过渡期间,可能出现系统原因导致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王成
电 话:0517-83712317、183609659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项目负责人:陈军
联系人:肖峻岭 汪港
电话:025-86338294、19975088374
邮箱:1808106025@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