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清政务办备2026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在片区3300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

2.2 主要建设内容:试点片区范围北至枚乘路、东至北京南路、西至西安路、南至南苑路南侧地块(具体范围详见规划范围图),约3300亩。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建设范围东至北京南路绿化带、南至南苑路绿化带、西至锦华路绿化带、北至光明路道路红线,用地面积为137461平方米(约206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0㎡,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00000㎡。

2.3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期限共60日历天;(1)片区3300亩产业规划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供成果文件;(2)方案设计(设计范围约206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0㎡;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100000㎡ :合同签订后5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筑面积约100000㎡)、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版文件。(3)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签订合同至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及后续相关工作。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片区3300亩产业规划及淮安市清江浦智创中心的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论证、修改、报建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2.7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00180.68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该投资额。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资质和2资质)

1、设计资质之一:(a 资质或者 b 资质或者 c 资质)

a.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联合体各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证书有效,并链接诚信库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链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自 2021  7 1日 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合同建筑工程类类型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维修等);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初步设计也未体现须提供可研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 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投资额等),可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竣工报告等。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2026 2 1 日 以来任意 1 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提供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 ”中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对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

1、评标时评委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 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

受到行政处罚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或“信用江苏 ”网站查询(可为转跳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 并以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2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要求即可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

质量标准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方案

符合暗标要求

备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资质和2资质)

1、设计资质之一:(a 资质或者 b 资质或者 c 资质)

a.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4 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自 2021  7 1日 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合同建筑工程类类型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维修等)。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初步设计也未体现须提供可研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 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如投资额等),可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例如竣工报告等。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3.5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202602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8 对本项目不转包、不违反分包承诺;

3.9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 政处罚公示 ”情况。)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2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1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由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

:以上资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评审标准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 100 ):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10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1、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10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项目组成

员(26

分)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备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具有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没有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参与规划类项目并获得省级奖项的1个得1分,获得市级奖项1个得0.5分,最高得为4分,没有不得分。

注:必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及投标人提供为其自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

 

 

建筑设计负责人

1)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建筑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参与的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或技术成果评定的每有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提供自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证书需相关主管部门盖章或带二维码防伪核验。

 

 

 

 

7

 

 

 

 

 

 

 

 

 

规划项目组成员

 

 

 

 

 

 

 

 

 

 

 

 

 

 

 

建筑设计项目组成员(除建筑设计负责人)

投标单位拟派至项目的主要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

1)城乡(城市、城镇)规划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国土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建筑设计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交通运输规划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道路与桥梁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给排水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园林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9)建筑电气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上述每具有一个专业职称人员得0.5分,同专业职称不累计得分,该项总得分不超过4.5分(本项副高级职称包括但不限于副高级、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等)。

注:须提供团队主要成员的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及投标人提供自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4.5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5)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7)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观赏园艺等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注: 职称证书未写明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书证明。)

注:1.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需提供人员配备中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相应人员不得分。

2.同一人员不重复计算,仅计取最高分;

3.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人员证书需相关主管部门盖章或带二维码防伪核验。

5.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5

 :1、投标人拟派的上述人员均需提供对应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处)职称证书、2026 2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教授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职称证书发证机关需为人社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如发证机关为企事业单位,则还需提供授权该单位进行评审、发证的证明文件。3、牵头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材料均认可。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各限评一名,相互之间不得兼任,如兼任均不得分。

    6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城市规划设计”,本项最多得3分。

2)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建筑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或技术成果评定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牵头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6

 

业绩

6分)

1)规划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17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如:产业园区)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且规划面积不低于1500亩的,每提供一个得0.6 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建筑设计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本项目类似设计业绩的(如:(厂房、仓库、物流仓储等工业建筑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6分,最多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牵头人或者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6

 

 

 

 

 

 

 

 

 

 

规划方案部分(26分)

 

 

 

 

 

 

 

 

 

 

 

 

 

 

 

 

 

 

 

 

 

建筑设计方案部分(26分)

 

1)对项目背景的理解与认识(4分)

重点考察投标人是否准确理解本项目的政策背景、产业背景和工作目的。

2)对场地现状的认识(5分)

重点考察投标人对片区现状的掌握程度。包括土地权属、建设状态、现状产业、交通区位、市政配套、周边居住商业教育资源、生态环境、开发约束、用地潜力等内容。能够准确识别国企存量建设用地、政府储备土地、未来可征收土地、已出让其他主体用地、已建成居住用地、市政设施及防护绿地等不同类型,并提出清晰分析方法。

3)项目产业发展思路(5分)

重点考察产业定位、产业体系和招商运营思路是否符合项目实际。

4)项目空间规划思路(6分)

重点考察空间规划是否体现分层统筹、产城融合和近期落地。应包括重点片区空间结构、产业落位、用地布局、交通组织、市政支撑、公共服务、环境提升、启动区衔接等内容。能够清晰处理产业布局与场地条件匹配,交通物流组织合理,启动区与整体规划衔接紧密。

5)项目实施方案(6分)

重点考察实施路径、近期启动和运营机制是否可落地。能够提出清晰的近期行动计划、投资估算、资金平衡和运营机制。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6

1)设计说明(3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5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0.5分)

2)总平面设计(6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总平面布局是否满足产业规划要求。(1分)

2.合理利用土地,符合上位规划要求。(1分)

3.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0.5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0.5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规划间距要求。(1分)

6.景观空间设计经济、美观,满足使用要求。(1分)

7.总平面设计及分析完整、合理,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考虑分期实施合理性、保证方案的可落地性。(1分)

3)建筑功能(5分)

1.项目总体功能布局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1分)

3.功能定位是否合理、可行。(1分)

4.是否考虑单体厂房对不同企业空间需求多样化的适应性。(1分)

5.单体功能分区、流线设计是否合理并满足规范要求。(1分)

4)建筑造型(6分)

1.建筑创意、设计构思新颖可行。(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 形式统一。(1分)

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体现现代工业建筑风格并具有可落地性。(1分)

4.成本控制合理。(1分)

5.鸟瞰图、沿街效果、各单体透视图、平立剖面图等合理齐全。(其中不少于1张实景鸟瞰图)(2分)

5)结构方案(2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设计合理可行,满足不同使用功能空间及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设计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0.5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0.5分)

 

 

 

 

 

 

 

 

 

 

 

 

 

 

26


注: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若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5 个,则所有有效的技术标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 300 页(含 300 ),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④符合暗标要求。

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 8 01 20260 8 28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 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 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 元。

6.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8 31  9时 30  通过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CA 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7.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淮安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新民西路河南村89号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18262812637

招标代理: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15号C幢孵化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056000008

9.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7-83667080、83668315、83638306

9.3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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