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金盏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金盏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关于郑州高新区金盏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高经审〔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2-410172-04-01-699021,招标人为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金盏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郑州高新区绿梅街北、创新大道东;

2.3项目基本情况: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2381.72㎡。施工内容包括地下车库(含战时人防工程12760㎡)、配套设备用房及地上配套附属设施(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及水箱间、采光井、出地面楼梯间、汽车坡道等,建筑面积为1115.62平方米,不计入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3.1工程监理综合

2.3.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层的一般公共建筑;

□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的一般公共建筑;

☑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高度米的高耸构筑工程;

□小区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住宅工程;

□单项工程层住宅工程。

2.3.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城市次干路工程;

□城市支路工程;

□城市互通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米桥梁;

□城市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米的桥梁;

□长度米的隧道工程;

□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工程; 

□万吨/日的给水厂;

□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

□立方米/秒的给水、污水泵站;

□立方米/秒以上的雨泵站;

□直径米的给水管道;

□直径米的排水管道;

□总储存容积立方米液化气贮罐场(站);

□供气规模万立方米/日的燃气工程;

□中压以上的燃气管道、调压站;

□中压以下的燃气管道、调压站;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的热力工程; 

□吨/日的垃圾焚烧和填埋工程;

□地铁轻轨工程;

□总投资万元风景园林工程。

2.3.3电力工程专业监理

□单机容量万千瓦以上;

□单机容量万千瓦以下; 

□千伏以上;

□千伏以下;

□核电站;核反应堆工程。

□专业监理+专业监理: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监理的专业类别并设置资质或资格组合。

注: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监理资质。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起,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其他:(1)本项目☑采用 □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2)/。

(以上内容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5.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年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含)建筑(含地下停车场)工程监理业绩。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监理业绩。

4.5.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近年内完成过个监理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单项合同额的80%(仅指面积、造价、合同金额),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8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8.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8.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8.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8.4投标人在全国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9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所用资质项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外省企业所用资质项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相关网页、内容的截图资料,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5)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起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11-5 00:00至2026-11-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1-26 10:00。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9.150.153.70:18080/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6.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五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6.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6.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219.150.153.70:18080/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锦和苑1幢10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1-55969763

电子邮件:chenchao6@cscec.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56号11号办公楼3楼303室

项目负责人:柴慧玲

项目组其他成员:秦少强、孔杰

联系人:秦少强、孔杰

电  话:13253982578

电子邮件:hnztgczxdl@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B1209

电  话:0371-61510307

电子邮件:zzgxjsjzbb@126.com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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