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6-44
2、项目名称: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7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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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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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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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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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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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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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政采竞谈-202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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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一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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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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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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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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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政采竞谈-202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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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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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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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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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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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政采竞谈-202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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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机房及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三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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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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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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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一分包采购机房设备,包含计算机、交换机、扩声系统、网络机柜、智能交互黑板等;二分包采购教室课桌凳;三分包采购照明设施LED灯;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分包划分:3个分包;
(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二分包、三分包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分包同时投标,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包。若同一供应商在第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其它分包中不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则其它分包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延本分包其它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分包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4日00:00至2026年8月6日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如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异议受理单位)
名称:新乡市第三十一中学
地址:新乡市劳动南街259号
联系人:施瑞
联系方式:13409234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高新区纺织路1369号
联系人:宋丹
联系方式:1853073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丹
联系方式:18530731212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