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排水通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6-23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排水通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6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项目地点及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华区,主要工程内容为香山沟(新华区段)、新庄西沟、新庄东沟、野王沟、温集沟、稻田沟、西杨村河(新华区段)等 7 条支沟治理,总长度 16487 米,包括河道清淤疏浚 84851 立方米、河道防护新建 M10 浆砌片石挡墙 6780 米、新建溢流堰 18 座;截污纳管新建DN800 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 1122 米、新建 DN1000 承插口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1207米、新建污水检查井 48 座。 5.2 采购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排水通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4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06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7月30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电话:0375-7666036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西段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766520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世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鼎尚街19号智慧城邦2号楼1层东北户 | |||||||||||||||
| 联系人:段江玲 | |||||||||||||||
| 联系方式:0371-60989857 1383858662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段江玲 | |||||||||||||||
| 联系方式:0371-60989857 13838586626 | |||||||||||||||
【平公资采2026594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新华区排水通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建议您使用电脑访问,以体验更好的阅读效果。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2022 安徽安正宜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2022002612号
联系站长 sizebid@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