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伊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编号: | 洛直工施招标(2026)0229号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监督部门: |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3000053721299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9-63803077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29号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6-28 项目代码:2510-410351-04-01-941907 3、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27日。 4、最高投标限价:48892457.38元(此金额为100%),控制费率为98%。 其中设计费含税金额:609561.99元,设计费税率: 6%,设计费税金:34503.51元,设计费不含税金额:575058.48元。 施工费含税金额:48282895.39元,施工费税率:9%,施工费税金:3986661.09元,施工费不含税金额:44296234.3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概况:新建一座加氯间,位于伊滨污水处理厂内,主要为二氧化氯投加系统,土建规模 1100m³/h。新建清水池一座,位于伊滨污水处理厂内,规模为 600 立方米。新建再生水泵站一座,位于伊滨污水处理厂内,为一体化泵站,规模 1100m³/h。 新建 DN600 再生水干管约 13.6km、DN200 支管约 6.9km 和取水口,包括:新建开元大道(伊滨污水处理厂-汉魏大道)DN600 再生水管道 3.9km;新建汉魏大道(开元大道-南山大道)DN600 再生水管道 7.5km;新建南山大道(汉魏大道-创新街)DN600 再生水管道 2.2km;新建白塔路(汉魏大道-玉泉街)DN200 再生水管道 1.5km;新建兰台路(汉魏大道-玉泉街)DN200再生水管道 1.5km;新建科技大道(汉魏大道-玉泉街)DN200 再生水管道 1.5km;新建司马光路(汉魏大道-玉泉街)DN200 再生水管道 1.5km,包含智慧水务终端设备(远传电磁流量计、远传压力表等终端设备)。主要向沿线中州时代(工业锅炉用水及绿化灌溉)、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水系补水及绿化灌溉)、市城管局(市政杂用)供水,主要用于市政道路清扫及绿化灌溉、城市杂用等,包含智慧水务终端设备(远传流量计、远传压力表等终端设备)。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纸设计、预算编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9、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2、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合同额1000万以上(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④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不允许是同一人。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9月25日 至2026年10月0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1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八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国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gpt.lygsjt.com)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1楼西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5505116
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81号13楼1306室
项目负责人:张东阳
电 话:13137900698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