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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2026年黑河汾河应急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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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26-6 |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2026年黑河汾河应急处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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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2026年黑河汾河应急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检测服务及药品购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要求: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5.3该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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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故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提供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从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纳税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存在该情形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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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7月02日 至 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 (3)收取金额:48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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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 |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 |||||||||||||||
| 联系人:田先生 | |||||||||||||||
| 联系方式:0395-616560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楷睿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生产路16号院2号楼2单元31层272号 | |||||||||||||||
| 联系人:郭启乾 | |||||||||||||||
| 联系方式:1853096989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郭启乾 | |||||||||||||||
| 联系方式:18530969898 |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2026年黑河汾河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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