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一)项目(七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51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一)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67,300.00元
最高限价:4303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6)0067-1号-7 洛阳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一)项目血液标识及包装耗材 430300 4303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5.4 质保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5.5交货时间:订货日起30日内
5.6 标段划分:共九个标段。本次进行第七标段的招标。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
(3)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制造商的实际状况,审慎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共九个标段。本次进行第七标段的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6日 至 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登陆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九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3.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379-6322126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血站
地址:洛阳市国花路11号洛阳市中心血站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19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97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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