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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郏县水利局郏县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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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6-37 | |||||||||||||||
| 2、项目名称:郏县水利局郏县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咨询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5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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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编制大纲,对县域骨干河湖运粮河、叶犟河、青龙河、二十里铺河、肖河、蓝河、双庙河、三险河、鲁医河等进行技术咨询编制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等技术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5.5项目地点:平顶山郏县;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5.7采购范围:建设方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编制建设方案文本和相关图册等(包含: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工程测绘、现状调查及评估、建设目标及布局、建设内容及措施规划、投资估算、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预测效益、填写评估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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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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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8月06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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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7、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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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郏县水利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中段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513751700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嵩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西支路建业壹号中心1503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933787416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9337874162 | |||||||||||||||
【平公资采2026835号】郏县水利局郏县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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