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615号】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团城乡牛王庙村马别沟组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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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团城乡牛王庙村马别沟组通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6-145
2、项目名称: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团城乡牛王庙村马别沟组通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16,445.00元
最高限价:101644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615号-1 第一标段 1016445 1016445 101644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团城乡牛王庙村马别沟组通道路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2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6 质量要求:合格
5.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
【2016】125号文);
3.7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3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网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团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90395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宏业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西部国际广场1幢13201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83756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83756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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