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临海街(沧渠路至迎商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临海街(沧渠路至迎商大道)道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6】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沧州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883.05万元,其中工程费1557.16万元。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15公顷,道路长度335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工程包含道路、排水、路灯、交通、绿化、电力土建,具体内容如下:(一)道路工程:新建道路为三幅路型式,具体为:人行道4米(含2米绿地)+非机动车道3.5米+分隔带2米+机动车道21米+分隔带2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4米(含2米绿地)。排干四渠上新建3—4m×3m桥涵40m。(二)排水工程:雨水管道布置在两侧非机动车道内,东侧管道中心距道路中心线13.3米,西侧管道中心距道路中心线13.2米。污水管道中心距道路中心线15.3米。工程新建雨水预留管道和污水预留管道。(三)路灯工程:道路灯采用双侧布置LED灯,布置在分隔带内,新建12m双臂LED灯18基,中杆灯2基。(四)交通工程:本工程沿线设置警告、指示、禁令等标志,路面漆划有关标线,设置护栏、信号灯等相应的交通、监控管理设施和附属设施。(五)绿化工程:在街角绿地、绿化分隔带及人行道上树坑内种植白蜡行道树188株、榆叶梅93株及西府海棠、大花月季、卫矛、黄刺玫、麦冬等。(六)电力土建工程:本工程新建8+2孔电力排管,长320米,新建管道布置在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内,管道中心距离道路中心15.3米。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东北区域,北起沧渠路,南至迎商大道。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2600.00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571600.00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完成。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需同时具备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除设计外)预留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3 年 6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上述名单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3 09:00至2026-07-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形式并实行分散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2000元;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3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收费标准: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 ebei.gov.cn/hbggfwpt/提出,招标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田工,电话:0317-2063897。招标代理: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燕琴,电话:1803117691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320313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田工 |
项目负责人: | 王燕琴 |
| 电话: | 0317-206389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8025343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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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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