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安居锦龙苑1031招租信息公告

第11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9月04日 21时3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076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安居锦龙苑1031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和锦龙大道交会处西北侧
面积/数量 1505.14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6个月(承租方首年可兑付3个月免租期,超出3个月的免租期部分,每租满一年,从第二年起给予1个月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2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3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超市)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方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方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方”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收取履约保证金):
户 名: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红围支行
账 号:9558854000005796748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0个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承租方变更承租用途的,出租方可直接取消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承租方变更承租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提供承诺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承诺书;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以下材料须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承诺书;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3,854.66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联系人 宋先生、丁小姐 联系方式 0755-26569053、0755-2656905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755-83080446
2.关于免租期:承租方首年可兑付3个月免租期,超出3个月的免租期部分,每租满一年,从第二年起给予1个月免租期。
3.招租底价不包括承租方额外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施设备使用费等。
4.该物业不允许联合承租。
监督电话 0755-836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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