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答疑回复

问题编号:WTBH759773

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①、②、③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10 千伏以下)及以上许可。 问题一: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上述第①项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上述第②、③项资质,该联合体是否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问题二:如上述联合体模式被允许,施工任务是否应当按资质专业划分,即具备建筑工程资质的牵头单位仅实施建筑相关施工内容,具备电力相关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仅实施电力相关施工内容;各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划分是否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明确即可?

答:1、满足;2、对于关键性或主要性工程,投标人须按资质专业进行划分,其他工程投标人可自行考虑。各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规划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建议您使用电脑访问,以体验更好的阅读效果。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2022 安徽安正宜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2022002612号     联系站长 sizebid@qq.com
备案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