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
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7-440100-04-01-53071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 ||
| 标段名称 | 中国邮政大湾区航空枢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空港经济区白云机场片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用地指标:总占地面积 121476㎡;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40000㎡;主要建构筑物:2 栋地上 2 层生产主楼、1 栋地上 6 层生产辅助楼;配套汽车坡道、重载作业平台、防雨雨棚、建筑连廊、空侧道口、海关查验卡口、配电室、门卫机房等附属构筑物;室外配套道路、货车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设施、场区综合管网、全域安防监控系统。最终数据以规划批复意见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①非民航土建工程(主体);②民航土建工程与民航工艺工程的勘察服务和初步设计服务: (1)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查明用地范围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出具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为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 (2)初步设计: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三大阶段,涵盖①非民航土建工程(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供配电、建筑智能化、消防、抗震、室内装饰、总图、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网、海绵城市、人防全专业;②民航土建工程与民航工艺工程:空侧道口、海关卡口、围界、货运设备承载平台、货运信息系统、安检信息系统、民航弱电、货站工艺等。覆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三大阶段,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供配电、建筑智能化、消防、抗震、室内装饰、总图、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网、海绵城市、人防全专业;同步完成民航专业工程(空侧道口、海关卡口、围界、货运设备承载平台、口岸弱电)初步设计工作。非主体设计部分,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根据基础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覆盖主楼、辅助楼、坡道、卡口、堆场、道路、设备机房全部区域; ②场地不良地质、基坑、边坡、地基承载力、沉降专项分析评价; ③勘察全流程配合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补勘、技术答疑、工程验收。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初步设计分阶段设计服务内容 覆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三大阶段,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供配电、建筑智能化、消防、抗震、室内装饰、总图、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网、海绵城市、人防全专业;同步完成民航专业工程(空侧道口、海关卡口、围界、货运设备承载平台、口岸弱电)全套设计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交接、技术答疑。 ②专项配套设计内容 1)绿色工业建筑一星级专项设计、评价申报资料编制; 2)海绵城市专项方案、水力计算书; 3)BIM 三维建模、管线综合碰撞检查优化; 4)消防专篇、人防专篇、节能专篇、民航行业专篇编制; 5)屋面光伏一体化预留专项设计; 6)场区安防、海关口岸查验智能化专项设计至少包括:货运信息系统、安检信息系统、周界安防系统、时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综合服务平台等。 ③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1)配合甲方向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申报建筑方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全部前期报建手续; 2)配合集团内部初步设计评审、民航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汇报、疑问解答; 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交接、技术答疑; 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海关监管场所报批,制作监管场所申报相关文件资料。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一星级别。 | ||
| 工期(交货期) | 1.10.1 设计工期:①方案设计:下达交通通知书后12个日历天提交完整全套方案成果;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方案经甲方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提交。 1.10.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同步启动,方案设计完成前提交完整勘察成果,满足方案、初设、施工图全阶段深度需求。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调整设计及勘察工期,中标人需要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要求。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39.136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以下1)、2)项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和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主体(非民航专业)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4),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视作符合要求。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1.4.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post_10168477.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1.4.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以上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 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录1《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中的要求。 1.4.8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以上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且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 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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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8-27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16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16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9-16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联系地址 | 天河北路89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1350304613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曾莉、朱柏林 | 联系电话 | 1892510418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60692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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