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八一五中路沿线综合改造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八一五中路沿线综合改造运营项目已由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以闽发改备[2026]J01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564.98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沿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
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相关部门审定合格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
③采购:本工程发包范围内所涉及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
④运营;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运营协议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999.119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936.80 万元;设计费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2.319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或咨询。
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4 运营的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运营协议书条款的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6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建设期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运营的详见运营协议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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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22号, |
邮编:352100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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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3-2526888, |
传真:/ |
联 系 人:陈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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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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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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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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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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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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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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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3-281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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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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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3-2828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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