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北路169号和县盐业公司1号仓库出租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6AH1001458
    标的名称 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北路169号和县盐业公司1号仓库出租
    出租底价 2.88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40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8-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9-0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马鞍山市和县盐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环城北路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23153797479Q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鲁智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租赁用途 仓储
    租赁用途说明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准用于产生噪音、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出租标的经营业态需符合房产土地性质、规划要求及设计用途,本次出租用途仅限于仓储用途,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资产概述

    1、本次出租标的为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北路169号和县盐业公司1号仓库。标的出租面积约为240平方米,根据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信息显示:标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企业用地、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2、出租底价为2.88万元/年,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无免租金装潢期,标的每年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3年内年租金价格不变。标的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3、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如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准用于产生噪音、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出租标的经营业态需符合房产土地性质、规划要求及设计用途,本次出租用途仅限于仓储用途,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物业管理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更换、维修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出租标的内需更换的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供水、供电、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扩容、增设、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扩容、增设、改造等许可,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方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将出租标的转租第三方使用,转租的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出租标的《房产租赁合同》的届满日期,承租方负责转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对转租标的的所有相关责任。

    5、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停车、空调等相关费用。

    6、承租方承租期间,须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的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承租方须按照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安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或人身损失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责令承租方限期清场搬离,如造成承租方损失或法律纠纷,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此类情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须遵守转让方有关办公场所管理规约,不得任意弃置垃圾、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产生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通道、高空抛物或者实施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房屋的一切维护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电线老化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0、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新增的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在《房产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非破坏性可移动的、不影响出租标的正常使用的设施承租方可带走,其余部分归出租方无偿所有。

    11、在《房产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承租方应在移交出租标的前自行清退租客或其他使用人,确保出租标的移交时权利义务清晰,不存在第三方对该出租标的主张权利,出租标的内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均可正常使用,确保返还的出租标的,出租方可以即时投入使用或转租他人,如出租标的返还后因未能清退租客或无法满足即时投入使用、转租而导致出租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12、出租标的的水、电以现有负载能力为准。

    13、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4、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时,出租方现场勘查人员将对本次出租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

    现场勘察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55-2569101、13856506878。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承租申请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承租的批准文件;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承租方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5、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8-27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每12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0.86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类型 其他
    出租标的地址 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北路169号和县盐业公司1号仓库
    出租用途 工业
    配套设施 以实际交付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 每12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权证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
    权证编号 和房权证历阳镇字第00009458号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工业用房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1607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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