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拱墅主题宣传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人民日报》拱墅主题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人民日报》拱墅主题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更好宣传拱墅全面强化创新驱动首位战略,展现拱墅高质量发展的优异答卷,充分依托人民日报中央级权威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宣传部署及拱墅重点工作,借助人民日报全媒体矩阵权威发声,实现重大节点有报道、重点工作有展示、亮点经验有推广,持续提升拱墅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主流舆论声量。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机关报、中国第一大报,发行全国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单日发行量在320万份以上,已现报纸、网络、移动端、户外的全媒体覆盖,影响范围超3亿人次,全媒体覆盖总用户数达6.35亿人。《人民日报》是国内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纸质媒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价值和全媒体的传播形式,是在国内宣传推介的最为权威和核心的国家级党报平台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人民日报所属全资公司,全权负责人民日报暨相关广告的管理发布,是人民日报广告经营的唯一合法机构。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是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在浙唯一分支机构,负责代理浙江省区域客户在《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日报客户端浙江频道及人民日报旗下“金台网”的广告宣传业务。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委托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20号4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509234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匡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227986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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