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 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建设

采购需求概况:

一、目标任务:(一)建立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管理体系;(二)建立完善地质灾害警示标识;(三)落实“灾害点+风险区”防控措施;(四)探索建立“灾害点+风险区”管控新机制。二、预期成果:拟提交的主要成果资料,参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地灾办[2024]3号)相关附件,具体如下:(一)《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建设成果报告》;(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区野外调查表;(三)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区管控清单;(四)各行政村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清单;(五)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区防灾避险明白卡;(六)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区警示牌;(七)青阳县(不含九华山风景区)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风险管控一张图、九华山风景区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风险管控一张图;各乡镇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风险管控一张图:各行政村地质灾害"灾害点+风险区”风险管控一张图;(八)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区图形和属性数据库;(九)项目经费决算;(十)“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建设试点工作其他相关资料;(十一)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上述成果资料包括报告文本、附图、附件及数据库,以文本和电子数据格式提交。三、完成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提供成果报告并通过评审。

预算金额(万元):

96.66

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08月

备注: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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