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陀区农村公路路网完善工程(第2次澄清)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规定,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及补充,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共 3 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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