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城区新能源供能网络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6-GK-071  

1. 招标条件

常山城区新能源供能网络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发改【2025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常山县县域。

2.2 投资估算(或概算):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3749.25万元(不含充电桩等设备购置费1305.75万元,在本次招标中不做设计要求,需中标后配合业主设计)。

2.3 建设规模:对常山城区新能源供能网络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主要包括增设810个直流充电桩车位和605个交流充电桩,服务1415个充电车位,以及配电系统、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

2.4 招标范围: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及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配合施工图纸审查等工作。初步设计以文本形式报送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并报图纸审查,直至审查合格。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180天,其中: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初稿(含概算编制),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根据甲方要求或指令上报图审或审查。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③资质: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及盖章即可。

3.4 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01月、2026年02月),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编制进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评定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01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 采用评定分离。

5.2 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qz.gov.cn/)。;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7.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7.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7.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04 28  0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qz.gov.cn/)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324200

    话:0570-5896036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 324200

    话:0570-589603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山县城市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山县天马街道梅园路 1 号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号六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曾倩         

电话:0570-5896960                    电话: 0570-5013088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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