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实验小学建设创客中心(无人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遂昌县实验小学的委托,对遂昌县实验小学建设创客中心(无人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DF2025B05-公04
2.项目名称:遂昌县实验小学建设创客中心(无人机)项目
3.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遂昌县实验小学建设创客中心(无人机)项目 |
1 |
项 |
280000元 |
4.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lssggzy.lishui.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93311839@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招标文件获取阶段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遂昌分公司(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252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lssggzy.lishui.gov.cn/);
2)联系邮箱:593311839@qq.com。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实验小学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新荷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7046142
质疑联系人:刘玲杰
质疑联系方式:1357536233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252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巧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301521
质疑联系人:杨纪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8-8301521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采购人:遂昌县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8日
10.28发布稿[招标文件】遂昌县实验小学建设创客中心(无人机)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