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81D26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投资{2025}142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6-331181-04-01-966900 ,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位于龙泉市西街街道河村片区凤凰路以东,广源路以北,龙泉溪以西地块。

2.2投资估算(或概算): 26000万 

2.3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88亩,龙泉市河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规模1.5m3/d,远期规模4.5m3/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村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收水主干管,服务范围包括龙泉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产业平台规划区以及前、杨梅山等区域,受纳污水包括生活污水以及经过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的工业废水,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新建污水厂排放限值,其中氨氮应满足近期不超过0.6mg/L,远期不超过0.2mg/L的排放要求。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包含方案的修改、完善、优化、报批、估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包含图纸设计、图纸深化、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报批审查等),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电气、工艺、自控及仪表、暖通、景观园林、管网、消防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驻场服务、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的技术要求、各类相关验收后续服务以及报审配合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2.5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7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 其他要求: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定标方式

R 5.1采用评定分离。

□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 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 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s://ggzy.zj.gov.cn/ 

7.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5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8.2 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1 19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开标大厅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 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 PC 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3)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4)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 hui.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邮政编码:323700

话:0578-7761915

投诉受理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

邮政编码:323700

话:0578-776191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泉市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龙泉市文化馆二楼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联系人: 季峰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叶珊纹、蔡灿

 话: 15990855224                      话:0578-2028308

  箱:      /                           箱: 1096032193@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51028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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