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玉亭镇北门菜市场招租(3年)

项目编号: JY26JX11020885
项目名称: 余干县玉亭镇北门菜市场招租(3年)
标的名称: 余干县玉亭镇北门菜市场招租(3年),挂牌价1,203,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1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1月29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位于余干县玉亭镇北门菜市场招租(3年)面积:1852㎡,起拍价:40.1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国房简字第 20060232026010001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项目为余干县玉亭镇北门菜市场招租(3年)。
4、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须有综合农贸市场管理的企业法人
5、租赁期限为3年,付款方式为按年支付,押一付一,先付租金后使用(于每年到期15个自然日前通过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6、拍租成交后,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承租方承诺按照合同要求对目前现状进行必要的改造,比如水电、水沟、顶棚等,确保菜市场安全和正常使用。改造资金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对改造过程的质量等安全问题全面负责,改造工期为一个月,若超期,招租方有权取消合同,同时改造后需经招租方审核确定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8、承租方签订合同前须在当地办理相关工商经营证照。
9、菜市场租赁到期或中途解除合同后,市场内一切设施(含承租人投资建设的设施)归招租方所有。
10、承租方租赁期间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水电、卫生、管道疏通、市政管理等)。收取摊位租金时应充分考虑到菜市场是为民服务菜篮子工程,摊位租金不宜太高。租金方案制定须结合本农贸市场租赁前摊位租金情况及周边农贸市场摊位租金情况,须符合当地物价局标准且经招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11、承租方需负责租赁期内整个菜市场的卫生、保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责任,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承租期间应配合做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检查、检验。
12、承租方须于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2万元的项目改造押金,由玉亭镇人民政府收取并管理,银行账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逾期未缴纳改造押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13、改造押金的退回:承租方对北门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完成,经招租方验收合格并收到承租方提交退回改造押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原路退还改造押金。
1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转租给的,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并由招租方同第三方签订承租合同。否则一切因转租发生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由转租方自行承担。
15、拍租成交后,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有综合农贸市场管理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1月29日17时前。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1月30日16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价款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价款、租赁押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价款、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首年价款、租赁押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7936277(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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