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

项目概况

乐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LZC-2025008

项目名称:乐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76000.00 元

最高限价:336144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乐购2025F000119970 乐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 1 357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任务, 具体按照国家、江西省、抚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资源综合风险普查有关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及提交相应数据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或近12 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 或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2个月 内任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缴税凭证或证明)和开标前12个月 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投标人社保登记证)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 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料;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首页,在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进入后在“企业名称 ”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1、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 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送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以下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遇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等不能完整证明材料有效性时,视为所证明的材料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00 至 2025年11月0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30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3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0413442@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乐安县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8、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件及检测报告等佐证资料均需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注:必须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中标供应供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并加盖鲜章。 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可凭借其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94-65986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州市乐安县鳌溪路7号

联系方式:15079053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方式:1375596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75596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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