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农村供水管网互通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邳州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的邳州市农村供水管网互通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及上级补助,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邳州市城区。
(2)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农村互通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15.3km,管径DN1000~DN1200,其中管径DN1000管道7.3km,DN1200管道8km。
自张楼水厂沿南京路向北敷设至文苑路后分为两路,一路沿文苑路北侧向西敷设至中山路,与中山路现有DN1200供水管道连接;另一路沿南京路继续向北敷设至银杏大道,沿银杏大道南侧辅道向西敷设至泰州路,沿泰州路东侧道路向北敷设至海河路,然后沿规划的海河路北侧继续向西敷设至华山路,与华山路现有管道连接。供水管道变更后位于南京路、银杏大道、泰州路、海河路。
项目批复总投资约11000万元,监理费约96.34万元。
(3)招标范围:勘察、物探、设计、前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4)监理服务期:符合整个项目周期要求,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②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
(3)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数字人民币、þ银行保函、口信用承诺、口保险保单、口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7449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9823000002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08月 27日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7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0.本项目监督部门:
邳州市水务局 通信地址:邳州市运平路
联系电话:0516-6768001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邳州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邳州市青年东路51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
邮 编:221300 |
邮 编:100070 |
联系人:费淑杭 |
联系人: 闫治锋、汤秀颖 |
电 话:18662707735 |
电话: 15105143493、19852021167 |
2025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