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编号 | A3206230340000880 | 项目名称 |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A3206230340000880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320623034000088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港管审备〔2025〕8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港盈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新建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如东县洋口港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分一、二期实施。包含土建、安装、部分装修、配套实施供水、给排水、弱电、消防、场地及道路、景观等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4995㎡。项目拟建设住宅338户,公寓252户,商业约5221.36m2。分一二期实施,一期建筑面积16076.33m2;二期建筑面积38918.67m2。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约25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竣工决算初审协助;4、工程质量保修期;5、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等。
2.7 监理服务期:正常监理工作服务期同施工合同期(施工合同期:总工期:1010 日历天(其中一期工期为:560日历天,二期工期为:650日历天)。【二期工期在一期后约12个月开工(±2个月)】),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之日并完成项目终极验收和整改止(缺陷责任期提供协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或计分,且公示期未满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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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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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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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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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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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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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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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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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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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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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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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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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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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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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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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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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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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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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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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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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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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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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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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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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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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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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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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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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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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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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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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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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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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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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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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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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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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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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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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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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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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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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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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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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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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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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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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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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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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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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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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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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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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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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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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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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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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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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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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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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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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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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0分
监理方案:16分
项目监理机构:1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0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奖项:0分
其他: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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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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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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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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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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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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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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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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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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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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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5 分,每高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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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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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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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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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监理方案各项篇幅不得超过页数要求,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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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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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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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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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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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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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内容和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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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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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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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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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包括:监理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内容和要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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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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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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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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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包括:监理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原则、投资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程序、投资控制内容和要点、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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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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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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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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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包括:安全控制的依据和原则;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程序;安全控制内容和要点;安全控
制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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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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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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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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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原则、内容和要点、重点和难点、方法和措施、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信息管理的依据和原则、流程、内容和要点、方法和措施、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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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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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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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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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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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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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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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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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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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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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满10年的得3分,满8年的得2分,满5年的得1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注:(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上传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以上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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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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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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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满5年以上(含5年)的,得2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2.拟派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满5年以上(含5年)的,得2分(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在此基础上,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国家注册中级以上(含中级)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含副高)职称中任意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3分。(省或部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指省或部人事厅、省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或部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以主体库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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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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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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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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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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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2021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40000 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19000 万元以上(含 19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②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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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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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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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 1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建筑面积在40000 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或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 19000 万元以上(含 19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每有一个得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②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③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④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1)如为单独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建筑工程,仅认可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建筑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须从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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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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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提供毕业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执(职)业资格年限自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并以执(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批准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组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 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该项不予得分。
3、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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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 9 时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 .0 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 .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4、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 .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5、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或竞买人(含自然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港盈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万科壹中心8F
联系人: 秦先生 联系人: 陆工
电话: 0513-84901865 电话: 1776645060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周伟琦
邮编: 226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000
电子邮箱: 103239881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81908818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