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 /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1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0667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442.53万元。建设规模:站前市政广场设计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保定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主要由市政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网约车及社会车辆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站前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新建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主要由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组成。其中包括出租车停车场及调度中心、社会车及网约车停车场及服务中心、公交场站及调度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审核报告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审核、确认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证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书、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图像版(扫描件)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返聘合同。3 财务要求:提供 2024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 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01 09:002026-04-09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网址: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界面的注册指南“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27 08:4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 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4)异议受理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312-5806555。(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 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单位(1):河北禹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联系人:毕浩翔 联系电话: 0312-8026888 异议联系单位(2):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异议联系人:周朝南 联系电话: 0312-58065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0312-7950509

电子邮箱: qykfqgwh@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禹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南大街1166号201室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周朝南

项目负责人: 毕浩翔
电话:

0312-580655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8026888
传真:

0312-5806555

传真: 0312-8026888
电子邮件:

445704183@qq.com

电子邮件: hebeiyuguan@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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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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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清苑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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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0501667208000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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