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207250157唐山市丰南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环卫站新能源车充电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207250157100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环境卫生服务站环卫站新能源车充电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8日17时07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二、技术标内容“1、能够提供24小时内不间断充电,需为环卫机扫水车、垃圾运输车,优先一次性为甲方充电车辆提供充电,同时不能一次性低于30辆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桩功率不低于160KW,充电场地不低于5000平米,且要确保车辆进出自如、无拥堵现象。要确保环卫车辆在作业间隙及夜间能够及时完成充电,保障次日环卫作业正常开展。”更正为“1、能够提供24小时内不间断充电,需为环卫机扫水车、垃圾运输车,优先一次性为甲方充电车辆提供充电,同时不能一次性低于30辆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充电桩功率不低于160KW,充电场地不低于5000平米,且要确保车辆进出自如、无拥堵现象(提供佐证材料)。要确保环卫车辆在作业间隙及夜间能够及时完成充电,保障次日环卫作业正常开展。”
2、采购文件第四部分:二、技术标内容“四、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最终结算费用拨付挂钩。考核结果为合格,全额拨付结算费用;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甲方约谈项目负责人并出具书面整改方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0%。”更正为“四、考核结果应用:采购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每月按考核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最终结算费用拨付挂钩。考核结果85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用;考核结果70分(含)-85分为基本合格,采购人约谈项目负责人并由中标供应商出具书面整改方案,七日内整改完毕不扣除当月服务费用,七日内未完成整改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10%;考核结果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0%,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0日16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唐山市丰南区环境卫生服务站
地址:唐山市丰南区银丰搅拌站西侧
联系方式:13582518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南区瑞景街18号(韩国城金融中心二层)
联系方式:0315-828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欢
电话:0315-82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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